关于遴选珠宝玉石鉴定、珠宝首饰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家的通知
各位专家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教职成〔2019〕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珠宝玉石鉴定、珠宝首饰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考评质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序开展,证书考核领导小组决定启动珠宝相关专业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 (一)证书考评工作,包括命题、阅卷等; (二)证书资源建设工作,如教材开发、标本配置等; (三)对证书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熟悉证书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证书相关专业(职业)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实践技能水平; (三)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历、经验,至少具备相关专业(职业)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承诺服从工作安排,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截至2024年不满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证书考评、资源建设、相关咨询等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和推荐 符合专家遴选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报名,于2月26日前将《1+X珠宝玉石鉴定、珠宝首饰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填写完毕,须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盖章; 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xjwh@jewellery.org.cn。 (二)材料审核 培训评价组织成立材料审核组,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入库条件的,纳入专家库。 (三)培训 培训评价组织择机组织入库专家进行培训。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遴选过程中申请人须如实提交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 (三)培训评价组织将加强对证书专家库的管理,准确把握专家动态,及时更新信息,每次工作前从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 五、联系方式 周 锦:010-58276074 张越媛:010-58276075 珠宝玉石鉴定、珠宝首饰设计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领导小组 2024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关于遴选珠宝玉石鉴定、珠宝首饰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家的通知 附件2. 1+X珠宝玉石鉴定、珠宝首饰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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