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 (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21-2022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比选公告
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依据中心管理规定,并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就下述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邀请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1-2022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2.项目概况:
2.1本项目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2服务期限:1年,招标采购代理期满,采购人将视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代理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或重新比选。
3.参加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执业五年(含五年)以上;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招标代理机构库中并可以检索,同时不得出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通过邮件方式获取。
4.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
4.3.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3.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
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材料,按照上述时间发送至采购人邮箱:获取比选文件,未按要求发送上述材料或逾期报名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报名。
采购人邮箱:maf@ngtc.com.cn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5.2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递交。
5.2.1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21层2122室
比选申请人必须于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邮寄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自然资源部珠宝玉石首饰管理中心(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21层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10-58276092 13240440399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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