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 “贵金属成分分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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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14 14:34:31 来源:珠宝国检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部分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和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贵金属成分分析”(项目编号:CNCA-22-16)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样品名称、检测项目及依据标准

样品名称:贵金属材料

检测项目:金含量、银含量。本次能力验证计划同时对1件金样品和1件银样品的含量进行检测。

依据标准:GB/T 18043-2013《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二、参加机构

按《通知》规定,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参加本次能力验证项目,如有多地点报名情况,除主场所外,分场所按自愿报名参加。

由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积极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

三、报名方式

为保证此项能力验证按计划顺利进行,请各检验检测机构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盖有单位公章的“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见附件)邮寄或扫描邮件发送至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

四、费用

根据《通知》的要求,具备相关项目(参数)检验检测能力的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免收能力验证费用。

自愿报名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需支付能力验证成本费用1500元。请需要支付费用的机构,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能力验证费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

账号:0200345509100032704

注:汇款时须注明“汇款单位”+“能力验证费”。填写报名表时需填写开票相关信息(特别是个人汇款、政府财政拨款、汇款单位名称与发票抬头不一致的机构)。

五、其他要求

本次能力验证不设补测环节。

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评价结果将统一反馈给市场监管总局。

对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及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 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跃平、王妍 联系人:田晶、黎辉煌

电话:010-64864800 电话:010-58276147、0755-22273703

(报名表寄送请选择下列的邮寄地址及电子邮箱)

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2号

邮编:100101

E-mail:njcjsb@njc.com.cn

附件:

1、关于邀请参加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计划“贵金属成分分析”的通知        

2、国家级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 

3、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北京国首珠宝首饰检测有限公司

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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