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时间延长至8月底!首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火热进行中
本期话题 征集截止时间延长 大赛热点问题答疑 参赛作品版权 作品再开发和使用 获奖证书效力 ……
首届自然资源文化创意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自2023年4月启动以来,收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投稿。为使大家准备时间更为充分,大赛组委会决定将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延长至8月31日 ,欢迎大家踊跃参加。大赛征集启事及参赛报名表请通过海报扫码获取。
参赛邀请函 扫码获取征集启事及报名表
针对大家在参赛报名中提出的
热点问题
我们进行了汇总及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01
大赛的性质与意义
大赛由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主办,中国大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办,中国自然资源报社、中国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海洋出版社有限公司、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报社、中国绿色时报社、中国林业出版社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旨在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意识。本次大赛属于公益大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02
有关参赛作品版权问题的具体解释
大赛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大赛征集启事第六部分第三条“组委会自收到参赛作品时,即对参赛作品拥有全部著作权”是指:参赛者主动参赛,即视为同意无偿许可大赛组委会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参赛作品著作权的全部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所有参赛作品(包括参赛作品的设计方案、照片和影像)的复制权、发行权(纸质及数字)、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权利,不再另付费用,许可使用期限与该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一致,参赛者如对外转让参赛作品著作权的,不应影响大赛组委会行使上述许可权利。大赛组委会对作品的使用不涉及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开发。
03
获奖作品的再开发和使用
获奖作品著作权归获奖作者所有,大赛组委会享有非独家许可使用权,不排除获奖作者拥有自行将作品商品化开发,销售的全部权利。大赛组委会只在公益传播与展示的框架内使用获奖作品。具体权利参见热点问题答疑第2条。
04
贵重实物类参赛作品的特别说明
凡使用贵重材料(金、银等贵金属,玉石、玛瑙、翡翠等贵重宝石)的及原作者(单位)主动提出申请退回的参赛获奖作品,在完成大赛相应展示、展览之后,经原作者(单位)书面申请后,组委会将作品退还原作者(单位),未进入复选环节无需邮寄实物作品;其他不予退回的实物类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给作者(单位)颁发作品收藏证书。
05
原创作品首次投稿的界定原则
参与本次大赛的作品必须是参赛者(单位)原创,且在大赛公布结果之前,未投递其他比赛,未获得其他比赛奖项。
06
获奖证书的效力
本次大赛获奖证书加盖主办单位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以及承办单位中国大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07
作品征集时间
经大赛组委会商议,大赛作品征集截止时间由原定7月31日延长至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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