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9月16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交流研讨,明确落实措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王广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鲜明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点任务,体现了百年大党初心不改、矢志不渝的执着和坚定,彰显了谋划复兴伟业、擘画强国蓝图的历史主动和使命担当,极大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为开好党的二十大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也为做好新时期自然资源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基本要求,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点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一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过去五年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定不移将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心怀“国之大者”,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贡献力量。三要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牢牢守住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底线。要坚持系统思维,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按照部既定工作部署,做好稳增长重大项目用地用海保障,煤矿和钾盐保供等工作。当前,要继续做好四川泸定地震次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保护耕地,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即建设占用要“占补平衡”,结构调整要“进出平衡”,违法占地要“冻结指标”,生态退耕要严格控制并“落实地块”,确保现有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要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加大油气勘查,设立战略性矿产资源国内安全供应底线,实施新一轮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坚定推进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加强战略性矿产储备,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会议要求,自然资源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笃信笃行。一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抓好学习领会;另一方面,学以致用,努力推进自然资源工作,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能、推动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上,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魏山忠围绕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谈了学习体会和贯彻落实的思路举措;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庄少勤从准确把握新时代形势和任务,以正确的战略策略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等方面谈了学习体会;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国洪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力做好新时代耕地保护工作为题作了重点发言。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田文彪,北京督察局分党组书记、局长孙家海,部信息中心党委书记倪庆华,分别联系职责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以及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部党组成员在主会场出席会议。部总规划师、总工程师,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列席会议。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负责同志,部机关其他干部在分会场参加会议。(部 讯)
微信 | 微博 | 抖音 | APP | ||||
|
|
|
|
|
珠宝国检 中国珠宝行业网 珠宝国检深圳实验室 珠宝国检北京实验室 珠宝国检集团培训中心 NGTC国检教育 国检珠宝培训中心上海分校 珠宝国检集团培训中心广州 珠宝国检NGTC研究所
版权所有©国家珠宝玉石首饰检验集团有限公司京ICP备2024047581号-2